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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宗,首席權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ope, Primacy
作者: 狄剛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宗是教會的宗主,是天主教羅馬教區主教,同時也是天主教最高元首的稱呼。首席權就是教宗在天主教會內,所擁有領導教會的最高職權。
  這項職權是由耶穌基督親自創制,也親自賦予祂的弟子聖伯鐸(St. Peter)的。
  由於耶穌基督為宏揚福音建立教會,宣道之際,招收門徒,特選宗徒十二位,成立「宗徒團」,委任聖伯鐸為宗徒之首,宗徒團乃成為教會的基石與棟樑,擁有領導及管理教會的全部職權。宗徒團的組織結構及職權,因為是屬於教會本質的因素,誰也無權更改,才能在教會歷史進程中,一成不變傳承下來。宗徒繼承人的主教們也以「主教團」繼承宗徒團,聖伯鐸的繼承人,教宗也順理成章地成為主教團的首長。
  因聖伯鐸曾任羅馬教區主教,並在羅馬主教任內殉道,所以繼聖伯鐸為羅馬教區主教者,同時也成為天主教教宗。教宗由樞機團選出,任期為終身制。
  天主教認為教宗乃耶穌基督在世代表,也是教會團結與合一的基礎:他使教義永遠存真,他促進教會所有成員精誠團結,他領導教會向世人宣揚福音,同社會提供服務。他沒有武力,也沒有財力,但他有將近十億人民在宗教信仰事務上服從他,他卻以「眾僕之僕」自居,並以慈父胸懷,忍受一切侮辱、侵犯、傷害;他只寬恕、包容、並為之祈禱祝福。天主教會能歷經二千年無數風險,屹立不搖,世世相傳,綿綿不絕,教宗制之正確,是極好證明。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宗,首席權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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