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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任教師(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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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楊漢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科任教師通常指的是在中、小學(或同類教育機構)擔任某一學科教學的教師。 在大陸地區具有一定規模的全日制中、小學內,科任教師往往按學科組成教學研究組(簡稱教研組),如語文教研組、數學教研組等。如果學校規模較大,同一學科的科任教師較多,又可按年級高低組成若干個教研組。如小學中語文教研組可分為「低年級語文教研組」、「高年級語文教研組」。在規模不太大的學校中,由於某些副科的科任教師較少,他們可聯合組成一個教研組,如「體、音、美教研組」(即將一校中體育、音樂、美術等科的科任教師聯合組成的一個教研組),以便開展教研活動。 中、小學內除了可按學科性質,由同一學科的科任教師組成教研組外,還可打破學科界限,將同一年級中的所有科任教師(但一般不包括體、音、美等副科教師)聯合組成一個教研組(通常稱作「年級組」)。在一些學科中,上述兩種形式還可並存,但具體開展活動時,以其中一個為主。 「科任教師」一詞在大陸地區還有另一種解釋,即指在一個班級內除班主任以外的任課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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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科任教師(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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