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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聯盟;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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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erforming Arts Alliance |
作者: | 張麗珠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組織。1996年當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後(參閱「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表演藝術界人士為監督該基金會經費分配的公平與正義性,遂成立了「表演藝術聯盟」,並於1997年6月向內政部以「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名稱完成立案登記。現已有團體會員130團,個人會員約105人以上。成立主旨、工作重點是在提供會員各方面相關資訊,及扮演公共性事務溝通角色──提供民間表演藝術團體與相關政府單位對話機會,進而促進臺灣整體表演藝術環境的發展。因此規章明訂目標為:建立表演藝術界和政府間的諮詢與溝通管道,促雙方良性互動之關係。開發整合表演藝術界現有資源、激勵整體藝術環境成長。增進政府、民間企業與一般社會大眾對藝術文化的認知、以改善國內文化長期發展條件。積極參與國際文化交流事務、拓展國際間文化力量。現任理事長溫慧玟任職後,以更積極和宏觀推展其工作,在方向上以進行各項會員服務、從事文化政策的推動、加強臺灣表演藝術生態研究工作等為主。其他尚舉辦:公聽會與座談會、「文化論壇」即時反映文化議題、以及「城市文化交流會議」、每年進行跨城市(臺北、上海、深圳、香港)的文化主題交流,建立「文化法規」資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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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表演藝術聯盟提供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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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表演藝術聯盟;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