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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類別模式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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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atent Class Models |
作者: | 詹志禹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潛在類別模式是潛在結構模式(latent structure models)中的一種主要模式類型,其主要目的在將許多只具間斷量尺(discrete scale)性質的外顯變數(manifest variable)化約為較少數的幾個潛在類別。其概念上有如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但因素分析中的潛在因素為連續量尺(continous scale)的變數。其形式上又有如對數線性模式(loglinear model),然而,對數線性模式無法處理潛在變數,也沒有從事於化約向度的工作。 理論上,潛在類別模式假設條件獨立(conditional independence),意為:外顯變數間的關係皆是某潛在變數造成的;換言之,當潛在變數已知,且其數值(水準)保持恆定之情況下,外顯變數間將相互獨立。以一個潛在變數影響三個外顯指標的模式為例,潛在類別分析的基本模式定義為: 其中,A、B及C分別表示三個外顯指標;i, j, k表示每個指標中的某一個類別;X表示潛在變數,分成T個類別,t指某一個潛在類別;Π表示聯合比率(joint proportions)。經由條件獨立的假設或局部獨立公設(axiom of local independence)後即得式中最右邊的式子。其中, 表示潛在變數第t個類別中,A指標第i個類別的條件機率(conditional probability);餘類推。Πijk即是細格(i,j,k)中的聯合機率(joint probability)。這個模式即是進行模式確認(identification)及估計的基本模式。 模式確認的充分條件相當複雜,因此僅以必要條件進行確認,即估計的參數個數要小於細格的數目,公式為: IJK-1>(I+J+K-2)T-1 式中I, J及K表示各外顯指標的類別數目;T是潛在變數的類別數目。至於估計方法,目前有最大概率潛在結構分析(maximum likelihood for latent structure analysis, MLLSA)可以使用。 評估潛在類別模式估計結果的適合度指標有對數概率比(log-likelihood ratio, L2)及皮爾森卡方統計量(X2),定義為: 式中,Pijk及Πijk分別表示(i,j,k)細格中未限制及限制下的最大概率估計量(機率)。雖然理論上在大樣本時,L2,優於X2,但樣本不大時,何者較優,並不清楚。由於這二個指標皆受樣本大小影響,故樣本大時,容易拒絕虛無假設(null hypothesis)。因此,評估模式時,仍需參考其他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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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潛在類別模式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