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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典藏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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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elf-archiving |
作者: | 陳光華 |
日期: | 2012年10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我典藏意指學者專家在學術文獻正式出版,著作權轉移至期刊出版商後,將學術文獻典藏於自己的電腦硬軟體設備的行為。過去並沒有自我典藏這個詞彙,對於自我典藏的行為沒有特別的討論,亦沒有出版商對於自我典藏有特別的規範,皆按照一般的經驗法則行之。但是隨著取得期刊論文的成本越來越高,圖書館使用相同經費可以採購的學術期刊逐年降低,許多讀者遂直接與作者聯繫以取得學術論文,期刊出版商認為這種行為傷害其商業利益。因此,問題並不在於自我典藏,而在於自我典藏後的資訊傳播行為。《布達佩斯公開取用倡議》(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是真正開啟討論自我典藏的宣言,該倡議將自我典藏視為達到開放取用的一種策略,並為自我典藏訂定一個類似「操作型」的定義:「首先,學者們需要適當的工具及協助,才能將論文置於開放的電子儲存系統,實務上,這種行為可稱之為自我典藏。電子儲存系統必須遵循Open Archives Initiative的標準,搜尋引擎等工具才能將分散的電子儲存系統視為一個虛擬的整合系統,使用者無需知道個別的電子儲存系統的位置,就能夠找到所需的資訊。」在前述定義之下,機構典藏、主題典藏、學科典藏顯然可以視為是一種自我典藏,因為這個定義並沒有指出或限制電子儲存系統的擁有者,主要著重於作者典藏的行為,以及電子儲存系統必須遵循一定的協定標準。但是,隨著開放取用的快速發展,以及引發的討論,電子儲存系統的擁有者成為討論的核心,自我典藏的電子儲存系統的類型越來越受限,以致於專指作者自己擁有的電子儲存系統,而機構典藏、主題典藏、學科典藏亦脫離自我典藏,有其各自的定義與施行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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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我典藏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