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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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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gé lǜ |
解釋:
1.傳統法中指法律條令。唐.劉肅《大唐新語.卷五.孝行》:「復讎禮所許,殺人亦格律具存。孝子之心,義不顧命。國家設法,焉得容此。殺人成復讎之志,赦之虧格律之道。」《舊五代史.卷三七.唐書.明宗本紀三》:「自兵興以來,法制不一,諸道州縣常行枷杖,多不依格律,請以舊制曉諭,改而正之。」 2.詩、詞、曲、賦的平仄、音韻、字數、句數等形式和規律。唐.白居易〈與元九書〉:「至於貫穿古今,覶縷格律,盡工盡善,又過於李焉。」宋.許顗《彥周詩話》:「有五句成篇者,盡古今詩之格律,足以資詳博,不可不知也。」 3.個人生活行為在主觀上所遵循法度和規則。唐.竇冀〈懷末上人草書歌〉:「狂僧揮翰狂且逸,獨任天機摧格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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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格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