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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教師研習中心(德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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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Gesamtseminar (Germany) |
作者: | 嚴翼長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國大學的師範生或師範學院的學生在完成學業參加第一次國家考試及格後,必須經過一年半到兩年試用時間(Vorbereitungsdienst),在這一段時間中他們進行有專人指導下的實習,並且按照規定參加定期的研討會或講習會,這是一種繼續教育。 在實習的第一年,國校教師必須參加每週四小時的級任教師研討會(Klassenlehrer Seminar);第二年則參加專門學科教學研討會。這種研討會是由各縣市的教師研習中心(Institut für Lehrerfortbildung)負責辦理的,負責人多為有經驗並有專門研究的教師。 實科中學的教師,實習時間為十八個月,應參加各該學區的實習教師講習會(Bezirhsseminar)。這種講習會是由專員公署(Regierungspräsident)主管,該講習會的主任由專員公署任命,主管實習教師事務。 完全中學教師實習的時間為兩年,每週教學時數不超過十二小時,讓他們有時間參加各區的實習教師講習會(Anstaltsseminar):試用的第二年,實習教師便會被重新分發到有實習教師研習會(Studienseminar)地區的中學校任教,每星期最少有一天到研習會參加講習。 工商學校實習教師,最初六個月為試教與見習,每週有一天參加本區工業學校實習教師講習會(Austaltsseminar)。另外一年零六個月實習期間,除了教學外,還要參加邦政府所辦理每週有一半時間的工業學校實習教師研習會(Studienseminar)。 上述講習會和研習會都是分開設立的,不能充分使用各種資源,如共同的圖書館、媒體設備、視聽教室和實驗室等,所以近年來德國有設立綜合教師研習中心(Gesamtreminar)之勢,尤其是綜合教師研習中心的教授可以分工合作,進行專精的研究,以提高教學的水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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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綜合教師研習中心(德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