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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長(英國傳統大學校長,chancellor譯作名譽校長)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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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Vice-Chancellor |
作者: | 詹盛如 |
日期: | 2012年10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英國大學是完全自主的學術機構,其行政組織亦具特色。例如,英國最早成立的牛津大學,名義上的首長乃是名譽校長(chancellor),但實際行政事務的主管卻是英國傳統大學校長(Vice-chancellor)。通常名譽校長是名人或皇室成員,僅在重要典禮儀式時出席,而將日常行政工作委託給Vice-chancellor。Vice-chancellor一詞,雖然比較教育辭典譯為副校長,但其角色卻近似我國的大學校長,故在此仍稱之為大學校長。除了倫敦和威爾斯大學以外,較晚成立的大學體制相似,大學校長必須對大學董事會說明大學的年度報告與財務報告。其實,除了英國之外,仍有部分國家的大學校長使用Vice-chancellor一詞,不過大多數是大英國協成員,包括澳洲、紐西蘭、印度、斯里蘭卡與香港等地。 1918年,英國所有大學校長和大學學院校長組成非官方機構的委員會(Committee of Vice-Chancellors and Principals of Universities of the United Kingdom,簡稱CVCP),成為英國大學與政府間協調諮商的發言人,不僅代表大學向政府協商有關大學的事務,並維護其利益,同時也協調大學之間的行動與政策,但此委員會無法強制要求大學接受其建議或採取特別行動,如需實施某項措施時,各校大學校長須先讓校內達成共識,否則難以執行。在2000年時,該組織為反應其發展,更名為「英國大學校長委員會」(Universities UK,簡稱UUK),目前該組織成員由133所大學校長組成。顧明遠主編(1996)。比較教育辭典。高雄市:麗文文化。 Universities UK(UUK)(2010). Our history. 2010年9月18日,取自http://www.universitiesuk.ac.uk/AboutUs/WhoWeAre/Pages/Our-History.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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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顧明遠主編(1996)。比較教育辭典。高雄市:麗文文化。 Universities UK(UUK)(2010). Our history. 2010年9月18日,取自http://www.universitiesuk.ac.uk/AboutUs/WhoWeAre/Pages/Our-History.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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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學校長(英國傳統大學校長,chancellor譯作名譽校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