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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兒童普查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王振德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特殊兒童普查為對於特殊兒童之全面性的調查。特殊教育的規劃與推展,需蒐集建立全國學齡階段特殊兒童之出現率、分布情形、殘障類別及身心障礙的程度等資料。近三十年來,我國特殊教育的發展迅速,教育部先後完成兩次全國特殊兒童普查,具有積極的意義。第一次全國特殊兒童普查工作於民國六十五(1976)年完成,計發現臺灣地區六歲至十二歲學齡兒童中,視覺障礙者九八九人,聽覺障礙者二、一五四人,肢體障礙者九、三一七人,身體病弱者一、一八五人,智能不足者一二、○三四人,多重障礙者五、三七四人,特殊兒童的出現率約百分之一點一二。第二次全國特殊兒童普查,於民國八十一年(1992)完成,往醫學檢查及心理評量複查結果,發現六至十五歲學齡兒童中,共有七五五六二位特殊兒童,其中智能不足者三一、四四○人,學習障礙者一五、五一二人,多重障礙者七、三一五人,性格行為異常者七、○八九人,肢體障礙者三、四五六人,語言障礙者二、九一六人,聽覺障礙者二、八七六人,身體病弱者二、一一一人,視覺障礙者一、九三一人,自閉症者五九八人,顏面傷殘者三一八人,出現率約占七十九學年度(1980~1991)學齡兒童總人數的百分之二點一三。
  我國兩次特殊兒童的普查,均未包括資賦優異兒童,其主要原因係由於身心障礙兒童在接受特殊教育的需求較為急迫。兩次特殊兒童普查的結果,出現率皆較理論的預估為低,究其原因,可能在於普查的程序,係由學校教師根據普查手冊中之規定提出疑似的對象,再由醫學及心理評量人員加以鑑定,多數輕度障礙兒童外表特徵不顯著,致未被教師推薦。
  我國近年來政府之施政重點,甚為注重特殊教育及殘障福利,普查的資料,可做為政府有關單位規劃身心障礙兒童就學、就醫、就養及就業之參考依據。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特殊兒童普查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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