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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性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diào xìng
解釋:
以一個中心音為基礎,所形成的音階關係。為英語tonality的意譯。如以C音為主音的大音階所表示的調性稱為「C大調」;以A音為主音的小音階所表示的調性稱為「A小調」。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調性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onality
作者: 李小華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音樂術語。西方的調性音樂是以一個中心音為主,其他的音順著與中心音的關係次序排列成音階。調(Key)也就是調性的同義詞。調性音樂在十七世紀開始被運用,它包含十二個大調和十二個小調,大小調的關係和轉調方法是與主音、屬音和下屬音三和弦的結構觀念和傳統的和聲系統有關。調性音樂通常都用和弦導向中心音的進行方式,極強烈的終止式來加強主調的穩定性,並應用自然音階的基礎結構以別於半音音階,但有時也會用假的終止或用其他半音來減弱主音的固定身份,以便於轉調。中世紀的音樂,是以教堂式音樂為主,又稱為調式音樂與調性音樂不同。十五至十六世紀的對位複曲調音樂不能算是完全的調性音樂,因它不與和聲及大、小調為其結構形式。從西元1600年起,始為正式的調性音樂時期,直到十八世紀調性音樂的理論己發展完備,巴赫(J. S. Bach, 1685-1750)的音樂將24個大小調作了非常完整的探索及呈現,十九世紀的音樂家也把調性音樂帶入另一個高峰,到了十九世紀末期它已發展到極限。二十世紀開始雖然有無調性音樂對立,但調性音樂仍然擁有它其音樂地位,並繼續被廣為應用。
參照: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調性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