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俳 - 教育百科
ˊ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pái
解釋:
  1. 古代稱演雜耍或滑稽戲的人。
    【例】俳倡、俳優
  2. 滑稽、幽默。
    【例】俳謔、俳諧
  3. 對偶、駢儷。
    【例】俳句、俳賦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俳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pái
解釋:
[名]
1.雜戲。《說文解字.人部》:「俳,戲也。」清.段玉裁.注:「以其戲言之謂之俳,以其音樂言之謂之倡,亦謂之優,其實一物也。」《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傳》:「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優俳之觀。」
2.表演雜耍或滑稽戲的人。參見「俳倡」、「俳優」等條。
3.一種注重音律、講求字句對仗工整的文體。參見「俳體」條。
[形]
滑稽、幽默。如:「俳謔」。《北史.卷八十三.文苑傳.李文博傳》:「通侻不持威儀,好為俳諧雜說。人多愛狎之。」
[動]
參見「俳佪」條。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俳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pai
屬性: 單字不成詞者
音讀: pâi
屬性: 單字不成詞者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俳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注音: ㄆㄞˊ #ㄆㄞˊ
正字:
異體字/附錄字內容:

〔關鍵文獻〕

《金石文字辨異.平聲.灰韻.徘字》引〈漢平都相蔣君碑〉。

《集韻.平聲.灰韻》。

資料來源: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俳
授權資訊: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相關閩南語
我是貓頭鷹博士,
有問題可以問我喔!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