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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gòng yòng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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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共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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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詞: | 專用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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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gòng yòng |
解釋:
1.共同使用、一起合用。如:「研究室這部電腦由二人共用。」《續後漢書志.第七.祭祀志上》:「天、地、高帝、黃帝各用犢一頭,青帝、赤帝共用犢一頭,白帝、黑帝共用犢一頭,凡用犢六頭。」《明史.卷二○六.列傳.邵經邦》:「若夫用人行政,則當辨別忠邪,審量才力,與天下之人共用之,乃為公耳。」 2.總共使用、全部花費。《宋史.卷一七三.食貨志上一》:「宣撫司及安撫、都統司共用錢三萬一千餘緡,盡修六堰,濬大小渠六十五里。」《資治通鑑.卷一八○.隋紀四.煬帝大業元年》:「後宮、諸王、公主、百官、僧、尼、道士、蕃客乘之,及載內外百司供奉之物,共用挽船士八萬餘人。」《醒世姻緣傳》第五四回:「賃了人家兩間房子,每月二百房錢。八錢銀買了一盤旱磨,一兩二錢銀買了一頭草驢,九錢銀買了一石白麥……。銀錢合算,共用了三兩五錢四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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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共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