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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作心理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ct Psychology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動作心理學為布倫塔諾(F. Brentano, 1838~1917)所倡,主張心理學應採取經驗立場,以觀察感覺經驗活動,因為感覺活動歷程構成心靈活動整體,如看見紅色時,紅色並不存在於心中,而是「看見紅色」的活動連接到心靈活動,而認識出紅色。
  布氏認定了三類動作,即:(1)觀念化(Ideating):是在心中形成觀念的活動,包括感覺和想像;(2)判斷:由融匯接受、評估和反覆思考而來;(3)情感:如由愛與恨而生出的親近或反對的態度。布氏強調心理學應側重心理活動的研究,與其同時的心理學家馮特(W. Wundt, 1832~1920)主張研究心靈的內容相對,心理學史中遂稱布氏為動作心理學派,稱馮特為內容心理學派(Content Psychology),但馮特卻由採用實驗法而使心理學躋入科學之林;布氏欲脫離哲學的心理學卻未見成效。
  布氏之外,動作心理學派尚有馬赫(E. Mach, 1838~1916)與司坦普(C.Stumpf, 1848~1946)。馬赫本為物理學家,但主張研究應重視直接的感官觀察,且應視感覺為動作整體,而非內容的分隔。司坦普為布氏學生,以研究聲樂為主,認為熟練的音樂家長於聲音的判斷,是由於動作訓練,勝過馮特之內容分析的注重片斷或分離的元素。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動作心理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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