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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shū xué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ū xué
解釋:
有關書法的學問。如:「書學式微,與忽視書法教育有關。」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書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書學為中央官學之一;始於隋,唐、宋因之。
  隋制,據〔隋書‧百官志〕,隋設書學,隸國子寺;置博士,書二人,助教,書二人,學生,書四十人。
  唐制,據〔新唐書‧百官志〕,唐高祖武德初廢書學,唐太宗貞觀二年(628),復置。唐高宗顯慶三年(658),又廢,博士以下隸祕書省;龍朔二年(662)復,有學生十人,典學二人,東都學生三人。唐玄宗開元後,書學為六學之一,隸國子監;置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及庶人子為生者三十人。課程以石經、〔說文〕、〔字林〕為顓業,兼習餘書。
  宋制,書學亦隸國子監。據〔宋史‧選舉志〕,徽宗崇寧三年(1104)始建學;大觀四年(1110)廢,併書學生入翰林書藝局。書學生習篆、隸、草三體,明〔說文〕、〔字說〕、〔爾雅〕、〔博雅〕、〔方言〕,兼通〔論語〕、〔孟子〕義,願占大經者聽之。篆以古文、大小二篆為法,隸以二王、歐、虞、顏、柳真行為法;草以章草、張芝九體為法。考書之等分三,以方圓肥瘦適中,鋒藏盡勁,氣清韻古,老而不俗為上;方而有圓筆,圓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濁,各得一體者為中;方而不能圓,肥而不能瘦,模倣古人筆畫不得其意,而均齊可觀為下。其三舍補試升降略同算學,惟推恩降一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書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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