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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復健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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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
作者: | 林幸台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業復健乃指為傷殘者提供矯治與復健性服務的設施,以使其能充分發揮職業上的潛能。由於傷殘的狀況可能出生時即已存在,亦可能係中途致殘,而傷殘的部位與損傷情況又因人而異,因此所需要的復健服務有個別差異,然一般而言,實施職業復健可分為四個階段: 1.評量階段:即對傷殘者進行職能評估,以了解其目前及潛在的身心功能水準,以預斷其接受職業訓練及就業的可能性,以及其可從事的工作種類、需要接受何種訓練。 2.計畫階段:根據職能評估的結果與建議,會同有關人員擬議書面的個別化復健方案(Individualized Written Rehabilitation Program, IWRP),包括所應從事的職業目標、須提供的相關復健設施等。 3.處理階段:即依照個別化復健計畫,逐步進行各項職業復健的工作,主要包括醫療復健、生活適應訓練、工作適應訓練、職業技能訓練等。 4.結案階段:針對已獲處遇並達成目標的當事人,提供就業安置與追蹤輔導的服務。 整個職業復健的過程涉及醫療、教育與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等相關專業,因此必須有一完整的行政與復健體系,結合各相關單位的人力與物力,始可能達成職業復健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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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業復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