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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材規劃(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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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王厥軒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人材規劃係指按照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發展的趨勢與計畫,預測未來某一目標年度需要的專門人材數。在大陸地區,人材規劃多指中專、大專、大學本科及研究生四個學歷層次,人材規劃一般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類計畫。其計算公式為: 專門人材需求量=專門人材擁有量+專門人材補充量 大陸地區實施人材規劃,一般多從四個方面進行籌畫: 1.從國情國力出發,使專門人材的培養規模與經濟水準、國體實力大體相當。即從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和科技未來發展的實際需要,選擇上述諸多因素變化對專門人材需求之指標,用專門人材需求量預測模型計算確定。2.優化人材教育與培訓之合理結構,避免單純追求高層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專科教育和中專教育是專門人材教育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須按社會崗位需求培養之。通過人材規劃,促進各個層次之院校努力提高人員素質,辦出水準,各展所長。據此,籌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中專校的設點布局,並進行必要調整合併。3.進行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按照總體的規劃,把各個學校所承擔之任務及專業、學制、規模、編制確定下來,同時亦按照社會之需求,每隔若干年進行調整。4.中央統籌與發揮地方政府積極性並舉。人材之規劃,既有中央之統籌,又有中央與地區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的互通。本、專科,農、醫、師範科類及通用工科專業,一般由省級地方政府統籌規劃,行業性強之專業,多由行業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實行不同程度的路地區、跨部門計畫培養或委託培養。中央和省級地方政府,將分別確認隸屬之高等院校所承擔之任務、學制、學歷層次、招生數、畢業生數、在校生數,核定保留專業、撤消合併專業及考慮新增專業等,確定院校之教師編制(師生比),教師擁有量,補充教師數,按人材培養任務測算教育事業費(人員經費和教學費用)和教育基本建設投資(增加教學用房、學生宿舍和教職工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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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人材規劃(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