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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學生議會(德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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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tudentenparlament (Germany) |
作者: | 嚴翼長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國大學學生組織大多數為半獨立的法人團體,並不享有法人地位,除非某些邦的大學法明文規定給與法人團體的權利。各邦大學法對於這一點有不同的規定,但是有其相同之處:為了民意的表達,學生們有制定學生會章程的權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實行自治,並且有向會員收取會費的權利。學生會是受到各該校校長、校務會議或主管的邦教育廳之監督。 按照一九七六年一月聯邦議會通過的[大學法基準法]的規定,大學生可以按照各邦的法令成立學生會,負責學生文化及政治教育活動,謀求社會福利,參與學校自治事務,此外,還可以參加超區域性以及國際性的活動。 學生會的議事機構為學生議會(Studentenparlament, Konvent, Studentenrat);學生議會的執行機構是全體學生委員會(allgemeiner Studentenausschuβ, ASTA),由全體學生直接選舉而產生,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學生議會有召開全體學生會議的權利,但僅具有限度的決定權。按照學生會會章的規定可以舉行全體學生投票(Urahstimmung)以表達團體的公意。在各學院/學群(Fachbereich)或各系所均可以有單位學生會(Fachschaften)和學程委員會(Studiengangsausschüsse)的組織,向大學各單位交涉代表學生的利益。學程委員會負責擬議學習進程的設計和學習指導等問題向校方交涉。 在一九六八年學生動亂時期,對於學生會是否代表全體學生政治立場的問題頗引起爭議;南部的巴揚和巴符兩邦的大學沒有學生議會的組織,這些地區的大學生只能參與各學院或各系所的學生自治事務。但是全體學生委員會(ASTA)仍無負責學生福利和各種活動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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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學學生議會(德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