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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學分制(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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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牧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累計學分制是大陸地區成人教育一種按學分累積計算學生學業成績的教學管理制度。成人教育多以業餘學習為主,用於學習的時間常受工作時間的制約,實行累計學分制較為適宜。在制訂教學計畫時,將列入計畫的各門課程(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分別規定為若干學分,並定出完成教學計畫的總學分數。學員學完一門課程,經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校方將其記入檔案長期保留有效,待取得教學計畫中各門課程的學分,累計達到規定的總學分數時,即准予畢業。實行這種制度的特點是:沒有修業年限的規定(或規定一定的修業年限的幅度),便於學員靈活使用業餘時間,解決工學矛盾;課程設置有必修課和選修課之分,學員有一定的選擇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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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累計學分制(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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