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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粹主義與教育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Nazism and Education
作者: 徐宗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一九一九年時,德國希特勒(Adolf Hitler, 1889~1945)所組織的國家社會主義黨(National Socialist Party,簡稱國社黨),尚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政黨;國社黨成立的動機是反對〔凡爾賽和約〕及威瑪共和國(Weimar Republic)。一九二○年,國社黨宣示了教育上的一些基本主張:(1)公立學校必須積極擴張,以增加受教育的人數;(2)教育目標應該趨向於實用生活所需的知識及技能,同時教導兒童認清個人對國家的責任,並接受國家的權威領導;(3)教育實施上,國家必須增進國民的健康及體育訓練;(4)資質優異的兒童得由政府提供免費的教育。國社黨所推廣的思想,基本上是反理性的思想、反自由主義、反民主制度。國社黨的思想體系,即一般所謂的納粹主義,它強烈地要求個人隸屬於國家,將國家視為最高的政治精神實體;教育上偏激地鼓吹日爾曼民族優秀論,歧視並迫害猶太人。納粹教育上偏重培養學生服從領袖及散播人類社會不平等的說法。一九三三年是納粹德國教育史上重要的一年,據估計這一年約有四分之一的教師因政治理由而被納粹政府解職;納粹政府在國社黨的控制下,驅使教育成為政治服務的工具,他們透過特定的青年組織,積極推展納粹式的教育。凡六至九歲的兒童均須參加希特勒兒童團(Hitler Kindershaft),接受有關忍耐、自信、戰鬥精神及體能方面的訓練;十至十三歲的青少年則參加少年隊(Jungvolk),學習簡單的軍事技能,了解納粹黨的民族理論及政治意識型態;十四至十八歲的青年則參加希特勒青年團(Hitler Juglend),接受一年期的鄉村生活訓練,以增進青年的體能及生活知能。一九三五年,凡十八歲至二十五歲的青年,一律須接受勞役,以作為服務兵役的準備。
  總之,納粹主義的教育實施,即在培養具有日爾曼民族優越感的愛國公民;在國家至上的情形下,個人已失去了教育上應有的地位,個人只是納粹政府御用下的一個工具而已。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納粹主義與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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