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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補習教育(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牧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文化補習教育在大陸地區亦稱第二次基礎教育,為補償性教育,以在學齡期末完成基礎教育的成年人為對象。一九四九年以後,大陸地區開展對工人、農民、士兵、幹部的文化補習教育,一方面進行掃除文盲工作,一方面對有初步閱讀能力的工農幹部施以完全小學程度的教育,脫產學習二至四年,畢業後本著自願原則,或回原單位工作,或考入工農速成中學或其他幹部學校繼續學習。一九五五年秋季,根據教育部的通知,工農速成中學停止招生。自此以後,工農幹部和工農群眾的文化補習教育一律採取以業餘學習為主的形式。
  一九七九年,大陸教育部在全國職工教育工作會議上提出:在幾年之內,把提高文化大革命以來參加工作的青壯年職工的政治、文化、技術水平作為職工教育的重點。一九八二年一月,全國職工教育委員會、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又發出〔關於切實搞好青壯年職工文化技術補課工作的聯合通知〕,明確要求:凡一九六六至一九八○年的初、高中畢業生而實際文化水平達不到初中畢業程度的職工,均應補課。補課內容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各科,補課合格者發給證書。補課以業餘學習為主。截至一九八五年八月,全國文化補習合格者二千零三十七萬九十人,占應補課對象的百分之七十五點九,為青壯年職工進一步學習打下一定的基礎。這是在特殊歷史條件下,在大陸進行的一次大範圍的為時三、四年之久的文化補習教育,彌補了文化大革命破壞教育事業所造成的一部分損失。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文化補習教育(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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