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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文音標與音標會話教學法(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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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林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蒙古文音標與音標會話教學法是大陸地區以蒙古語音標作為注音工具進行蒙古語會話的教學方法。一九七九年九月在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市召開的蒙古語文專業會議,確定了中國蒙古語基礎方案,會中確定了中國蒙古語標準音及其音位系統,同時討論了蒙古語音標有關事宜。一九八○年三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同意將該次會議討論決定的方案作為推廣標準音的一項輔助工具,用以推行蒙古語教學。 傳統的蒙古文字形和發音是脫節的,讀音上不一致,這常常給初學者,尤其是不懂蒙古語的人學習蒙文帶來困難。用音標注音後就解決了傳統蒙古文中有些形狀相同而聲音相異等問題。 為了便於初學蒙古語的學員直接用音標學習會話,課本上的蒙文生詞,注記有音標,還出版了注記音標的標準音詞典和會話的錄音教材。 這種教學方法,一九八四年在遼寧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四道營小學的蒙古語文課經教學試驗之後,在中國大陸的大多數蒙古文學校及蒙文學習班使用這一方法對初學學員進行教學。逐漸形成了「音標會話,由語到文,文語結合」的蒙古語教學體系。 此項教學方法有幾個特點:(1)字、形發音相一致,讀音和書寫相一致,掌握語音和拼讀拼寫方法比傳統蒙古文教學法要省時間;(2)學員只要教師適當指導就能達到自學;(3)有利於建立由語到文,語文並重的教學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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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蒙古文音標與音標會話教學法(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