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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條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jiào tiáo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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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教條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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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iào tiáo |
解釋:
1.教令、法規。唐.韓愈〈許國公神道碑銘〉:「公之為治,嚴不為煩,止除害本,不多教條,與人必信。」 2.宗教上要求信徒服從遵守的條文。 3.只憑信仰,不加思考、求證,使人盲目接受的立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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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教條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Dogma |
作者: | 但昭偉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條是由政府公布的「公共規程」,或一個未經解釋的說法,或只是一個概念,無法用理性檢證而為人所接受的信念或信仰。 在基督教的神學中,教條是上帝啟示的結果,故當然為真,且應為人所接受;接受了教條就是接受基督教,反之就是排斥基督教。教條的內容由教會所制定。 若某些政治信念或信仰在不經過理性檢證下要人接受,且這些信念或信仰是政治主張的核心時,也可視之為教條,如資本主義的「私人財產應受尊重」,又如社會主義的「每個人都應享有均等的待遇」等。 英文中dogma一字原是貶辭;由「教條」衍生出來「教條主義」(Dogmatism)。凡一個人將自己的信念視為絕對的真,不接受任何與信念相左的證據時,就有了「教條主義」的傾向。 在哲學中,任何以一套假設的原則系統立論,即有教條的意味。至目前為止,究竟教條主義是一種原則,還是一種方法,尚無定論。教條主義特指吳爾夫(C. Wolff, 1679~1754),並以萊布尼茲(G.W. von Leibniz, 1646~1716)為達到顛峰的教條主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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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條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