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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謄錄 - 教育百科
ˊ
ˋ
  • 漢語拼音 téng lù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téng lù
解釋:
  1. 謄寫抄錄。
    【例】謄錄文稿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謄錄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關連字詞
相似詞: 抄錄、抄寫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téng lù
解釋:
謄寫抄錄。如:「謄錄文稿」。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謄錄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謄錄為宋代科舉防禁舞弊措施之一,即將應試舉子試卷命人重新抄謄一遍,使閱卷官無法辨其字跡,以收防禁之效;此法明、清因之。
  宋制,據〔續資治通鑑長編〕,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省試始置謄錄院,令封彌印官封所試卷付之,集書吏錄本,諸司供帳,內侍二人監督。命京官二人校對,用兩京奉使印訖,復送封印院,始送知舉官考校;其後,解試亦用此法(參見「糊名」)。
  宋吳曾〔能改齋漫錄〕「糊名考校」條載,取士至仁宗,始有糊名考校之律(按指解試),雖號至公,然尚未絕其弊。其後袁州人李夷賓上言,請別加謄錄,因著為令;而後識認字體之弊始絕。
  明制,據〔明史‧選舉志〕,考試用墨,謂之墨卷;謄錄用硃,謂之硃卷。清沿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謄錄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相似詞 謄寫、抄寫、鈔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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