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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成熟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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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lay Maturity Theory |
作者: | 范瓊方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遊戲成熟論是遊戲動力論的一種,由荷蘭心理學家、生物學家白敦代克(F. Bytendijk)針對葛路斯(K. Groos)的能力練習論而提出的理念。他認為兒童的遊戲活動不是單一的機能表現,而是一種操作性的活動,幼兒學走路,雖需一段時日的練習,才會獨自行走,但幼兒亦將走路當作一種別具趣味性的遊戲活動。個體的成熟非僅指個體發展所達到的成熟狀態,也包含個體在趨向成熟狀態之過程中身心所產生的變化程度。人類本身具有潛在的心理動力,藉著這股心理力量而發展,所以個體並不一定需要靠著練習,就可像樹木花朵一樣自然成熟而成長,也就是說兒童隨著其身體和心理的成熟,自然就會從遊戲中獲得新的遊戲技巧和能力。 同時地也認為遊戲不是本能論,而是個體的欲望或衝動等動機的表現,然而引起個體遊戲的欲望和衝動包括(1)希望內心欲望和衝動獲得釋放;(2)為了適應環境,希望與周圍環境一致;(3)以為有了童年,就該有遊戲。白氏認為兒童遊戲活動是隨著生理成熟達到某一程度,就自然地顯現出來,他的理論與葛路斯的練習論針鋒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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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遊戲成熟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