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中世紀實習教師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 Student-Teacher in the Medieval Age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世紀實習教師,指十三世紀以前在中世紀歐洲,一個學生如欲取得教師資格(mastership),必須像學徒成為師傅或侍從(page)成為騎士(knight)一樣,先經歷一個實習教師(student-teacher)的過程,而後才能取得正式教師的資格。
  對於一位想要成為教師的中世紀歐洲學生而言,首先他必須參加教師行會(masters' guild)中某位成員的講課(lectures),在跟隨這位教師學習數年(或許四到五年)後,學生即成為一位實習教師。此時,學生即相當於由學徒身分晉升為職工(journeyman)的階級,成為一位準教師;他一方面可以擔任教師的助手,另方面也可以在繼續學習的過程中教授其他人一些初步的東西。在學生取得實習教師資格一段時間後,如果他是在巴黎(Paris)或其他北方城市學習的話,那麼他即可向教長(chancellor)或其他相關的教會神職人員申請教師執照(licence to teach),並且由他自己的教師將其介紹給其他教師,成為教師行會的候選人之一。之後若他進一步取得教師執照,並得到其他教師的認可後,那麼這位學生此時即可正式獲得教師的資格。至於在波隆納(Bologna)或其他南方城市中,除了開始不必要取得教會的許可外,一位學生取得教師資格的其他過程與巴黎等處是相當類似的。一直到一二一九年,教宗霍諾留斯三世(Honorius III, 1216~1227年間在位)才仿照巴黎的方式,要求所有的教師候選人均需取得該城市副主教(archdeacon)的特許執照後,教會的認可才成為波隆納等處具備教師身分的必要條件。不過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無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人,也開始汲汲追求教師的資格,教師資格因而不再只是教師與非教師間區分的標誌,也成為一種成功地完成學習過程的表徵。當日後大學成立後,對於教師資格的取得(包括學位的取得)則有著更詳盡的規定。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世紀實習教師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