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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崗位訓練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康自立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工作崗位訓練」是指在受訓者的工作崗位上所實施的訓練,能以受訓者的實際工作為受訓的媒介。
  工作崗位訓練有許多類型,最常見也最為人熟悉的是「教練法」或「見習法」。「教練法」是指由一名有經驗的員工或主管來訓練新員工,使其具備工作之能力;「見習法」則指叫受訓員工見習上司操作機器的技巧而自我磨練,但對高階管理訓練亦可使用。
  工作輪調常與工作崗位訓練合併使用,係將員工(通常是管理人員)定期地自一個職務調到另一個職務,以增加員工之能力。茲將工作崗位訓練的優缺點分述如下:
1.工作崗位訓練的優點:(1)由於透過工作之進行中而實施,所以比起工作場所外所舉辦之集體訓練,可有較充裕的時間,成本也較低廉。(2)是以每一個公司人員個人為對象之個別教育訓練,因此容易進行配合個人之特性及其成長階段的能力開發。(3)透過職務的分配、目標之設定、日常之業務指導等,使上司能將其思考的方式乃至推動工作的方法,直接傳到部屬,所以上司以自己的經驗及想法教導,培育跟自己有同樣想法的後繼者,這可說是最適宜不過的方法。2.工作崗位訓練之缺點:(1)教導者可能不是個好老師,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給與適當的訓練。  (2)如果薪資給付是依績效成果而定,可能使教導者氣餒不擔任訓練,並使受訓者不能做適當學習。
  (3)受訓者接觸到的可能是不良的方法,並且學到的可能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4)可能會浪費大量工時和產生大量廢料。
  (5)貴重的設備易遭到損壞。
  (6)在生產工作現場進行之工作訓練,可能會給受訓者壓力、噪音及受其他工人的品評而有礙學習。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工作崗位訓練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