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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解釋項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Explanandum
作者: 劉文惠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就意義分析(meaning analysis)而言,對於名詞或概念加以解釋即為下定義。所解釋的名詞或概念就是「所解釋項」,對所解釋項的意義加以說明的表式就是「解釋項」(explanans)。例如:「三角形」是「三直線圍成的平面圖形」,其中「三角形」為所解釋項,「三直線圍成的平面圖形」為解釋項。
  科學研究目的不僅在描述與發現事實,也希望對事實為何發生提出解釋或說明。在解釋的邏輯架構中,所解釋的事實、現象或事件稱為「所解釋項」,用來解釋所解釋項者則稱為 「解釋項」。舉例如下:
  
  其中C1.....,Cn指一系列獨特情況的陳述,並說明其中相關因素,L1....,Lm指一組具有普遍性的法則。所解釋項與解釋項之間可能具因果關係,也可能存在某些法則 ,二者所具的貼切性(relevance)是評鑑解釋優劣的主要標準。對某件事實,找出其原因,或指出其他是普遍法則的個別例子,就等於作了解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所解釋項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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