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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我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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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 | |
我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roprium |
作者: | 詹昭能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璞我是阿爾波特(G.W. Allport, 1897~1967)提出的一個名詞,他主張凡是我們認定是自己的,不管重不重要,都是人格的一部分。他認為,Self與Ego等用語的涵意過於偏狹,因此特別以「璞我」表示全屬自己的人格本質,也是使自己與別人有別的人格組織。 「璞我」所代表的自我包括:(1)對屬於自己的身體感受(Sense of Bodily ""Me"");主要在辨別是否屬於自己身體,並連帶地產生溫暖與否的感受;(2)自我同體感(Sense of Self-Identity):在不同的時空下,仍能感受到自己的獨特性與一致性;(3)自尊的感受(Sense of Self-Esteem):能感受到自立的尊嚴與榮譽;(4)對自我擴充的感覺(Sense of Self-Extension):除了對自己身體的感覺外,也感受到一切屬於自己的人、事、物;(5)對自我的印象感(Sense of Self-Image):能根據內在良心與別人的期望,形成對自己的主觀印象;(6)理性的自我(Self As a Rational Coper):認同以思考解決生活問題的方式,並開始思考思維方面的問題;(7)目標導向的自我(Propriate Striving):人生的目標已經形成,而且是以需求的引發為主要目標,而不是為了化解需求的張力;(8)知者(Self As Knower):當幾個層面的自我共同發生作用時,能知覺並統合各部分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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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璞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