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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律期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utonomous Stage
作者: 陳聰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皮亞傑(Jean Piaget, 1896~1980)分析兒童道德判斷發展為三個階段,其第三階段即為自律期。
  皮亞傑認為八、九歲以後的兒童開始能根據個人的價值結構,對行為的善惡作獨立判斷。其道德標準也具有相當的理性,能考慮到行為的動機及互惠的思考,已具備可逆性的道德推理。因此兒童之間能維持相互尊重,而且由約制的道德觀(morality of constraint)轉為合作的道德觀(morality of cooperation)。
  本階段之所以稱為自律期,乃是由於兒童逐漸學習探詢道德應然性的理由,不再盲目的接受一切他律的規範。此時能以抽象的道德原則和理想的規則作為道德判斷的基礎。原先常根據外在因素衡量過失,現在轉為以內在因素來衡量。換言之,已由客觀責任態度轉為主觀的責任態度。
  道德發展到自律期是成熟的階段。道德表現是獨立的、理性的、利他的與負責任的,能「隨心所欲,而不逾矩」。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律期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