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俳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 注音: | |
| 漢語拼音: | pái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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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俳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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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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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音: | |
| 漢語拼音: | pá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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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名] 1.雜戲。《說文解字.人部》:「俳,戲也。」清.段玉裁.注:「以其戲言之謂之俳,以其音樂言之謂之倡,亦謂之優,其實一物也。」《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傳》:「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優俳之觀。」 2.表演雜耍或滑稽戲的人。參見「俳倡」、「俳優」等條。 3.一種注重音律、講求字句對仗工整的文體。參見「俳體」條。 [形] 滑稽、幽默。如:「俳謔」。《北史.卷八十三.文苑傳.李文博傳》:「通侻不持威儀,好為俳諧雜說。人多愛狎之。」 [動] 參見「俳佪」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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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俳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 注音: | ㄆㄞˊ #ㄆㄞˊ |
| 正字: | 徘 |
| 異體字/附錄字內容: |
〔關鍵文獻〕 《金石文字辨異.平聲.灰韻.徘字》引〈漢平都相蔣君碑〉。 《集韻.平聲.灰韻》。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俳 |
| 授權資訊: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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