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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主管學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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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ommunity-Controlled Schools |
作者: | 張玉成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社區主管學校是民主國家地方分權體制下的產物,是從學校經營管理權角度所作分類的學校類別之一。 學校經費來源及經營權屬於中央者,稱為國立學校;屬於省政府者,謂之省立學校;屬於縣(市)政府者,俗稱縣(市)立學校。英、美兩國為求更加落實地方自治,允許社區或學區內民眾組織自治團體,配合參與學校人員共同行使公權力,處理學校事務,經營學校教育。類此由學區民眾參與管理的學校,謂之社區主管學校。 主張社區主管學校制度者認為,社區民眾最了解:(1)兒童的需求與現況;(2)社區的希望;(3)家長的態度等。透過民眾的參與,才能有效訂出最合價值性的學校教育目標,擬訂出最具可行性的教育措施,從而吸引社區民眾對學校做出最高的支持和協助。 美國於一九八○年代倡導學校本位管理(school-based management),鼓勵大凡學校課程、人事任免、經費預算等事務之處理,均宜邀請社區人士、家長等參與,以發揮地方控管效能。英國於〔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中,推行學校經營地方化(local management of schools),其要義與內容均類同於美國做法,二者均以擴展社區主管學校為手段,提升學校教育成效為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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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社區主管學校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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