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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類〕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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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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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賈馥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事類〕是劉勰著〔文心雕龍〕第三十八篇,論述寫作時援引類似的典故或成語,以至古書中文辭的方法。 劉勰首先界定「事類」的意義,是文章在表達作者自己的意思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引用「成辭」來說明道理,用古人的事來徵實事情的義理,是聖賢偉大的謀議,也是經籍的常規。古人用事類於文章中的,有許多良好的例子,可以做為範式。 寫作時用事類,一方面在於原有的才氣;一方面在於學習的工夫。學習不廣,就難於引用事義;才情不足,就不善運用辭藻。最好以才為主,以學為輔,天才與努力相合,才能寫出佳作。所以要學識廣博,用典簡要,考校選擇要精確,所取的義理要翔實。如是雖然引用的是別人的話,卻恰如出於自己之口,吻合而自然。若引述錯誤,則不免貽笑大方。例如「葛天氏之歌」,唱和的原只有三個人,曹植在〔報陳璋書〕中,竟寫成「萬人合唱,千人應和」,為後世留下笑柄。 目前著作汗牛充棟,可資援引的事類極多,但必須先確定原著無誤,避免輾轉抄錄的舛錯,引用在自己的文字中,可以收闡明義理的效果,而避免誤引誤用的過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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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事類〕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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