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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強廢料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ow Level Waste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縮寫為LLW,因國內並不牽涉到前端的燃料生產,故目前國內低強廢料,主要的就是核電廠運轉時的廢料(不含用過核燃料),及醫學、研究等少量的廢射源及污染廢料,以後還會有核電廠拆除時大量而複雜的廢料。核電廠的低強廢料可分成乾濕兩類,較式來自電廠維修及運轉時,所置換的污染組件、材料、工具、衣物、用品等,濕式有管線洩水、水處理殘渣及濾材等。運至蘭嶼所貯存的,就是這些固化(大多為水泥,部份為瀝青)裝筒的低強廢料。蘭嶼之放射性待處理物料貯存場為便於廢料統計及貯存,再將低強度廢料分成四類,其分類法係以物料桶表面之輻射曝露量率為準,計分為甲類(大於2R/ hr),乙類(小於2R/ hr,大於200mR/ hr),丙類(小於200mR/ hr,大於5mR/ hr),和丁類(小於5mR/ hr)共四類。
  低強廢料早期之投海的處置方式,自1972年倫敦公約(London Dump Convention)簽約以來,已有四十餘國同意禁止放射性廢料投海(已涵蓋了世界絕大多數核能使用國)。目前大多數國家均採淺地層處置(地表三十公尺以內),瑞典採海床下隧道,芬蘭與英國準備採深地層方式,瑞士則為配合其自然地理環境,採山洞坑道式虛置。各國低強廢料處置現況大致如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低強廢料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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