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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本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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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iàn běn |
解釋:
一種官刻本名稱。凡國子監所刻印的書,統稱為「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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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監本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沈津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監本指歷代國子監所刻印的書本。國子監是古代政府中的教育管理機關,也是最高學府兼國家出版機構。國子監刻書,始於五代後唐,宰相馮道命判國子監事田敏等校定〔九經〕,刻板頒行。宋王溥〔五代會要.經籍〕云:「後唐長興三年(西元932年)二月,中書門下奏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敕令國子監集博士儒徒,將西京石經本,各以所業本經句度鈔寫注出,柔細看讀,然後顧召能雕字匠人各部隨帙刻印板,廣頒天下」。這部監本〔九經〕以唐石經為依據,成為宋以後歷代儒家經典的祖本。以後,國子監都刻印圖書,並以經、史為主。北宋監本多在杭州開雕,如淳化(西元990-994年)刻〔史記〕、〔漢書〕、〔後漢〕,咸平(西元996-1000年)刻〔七經正義〕、〔資治通鑑〕、〔外臺祕要方〕等皆是。宋代國子監所刻書,允許士人納紙墨錢自印,然宋代監本傳至今日者甚少。明代南北兩京均設立國子監,都有刻書,故有南監本、北監本之稱。今南監刊刻之本較之北監要多,且北監本多據南監本重刻。王國維〔五代兩宋監本考〕、柳詒徵〔南監史談〕於監本多有考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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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監本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