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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文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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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詠仁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專用文書是指在某些專門機關或機關內的某些業務部門根據特殊需要而專門使用的文件材料。中國古代社會早已產生錢糧賦役及訴訟等方面的專用文書,近、現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要則產生了大量的專用文書。 1949年以前,國民政府時期的專用文書主要有: (一)司法文書。包括訴訟文件(訴狀)、偵察審理文件(筆錄)、裁判執行文件(判決書、裁定書、執行書等)及其他司法文件(提票、傳票、各種簿冊等) (二)軍用文書。包括軍中公文和軍用簿冊兩種。前者有作戰命令和日日命令、戰鬥要報和戰鬥詳報、陣中日記和留守日記;後者有校閱、演習、兵籍、軍需、軍醫等10餘種簿冊。 (三)外交文書。包括照會、節略、備忘錄、協定、條約、戰時通行證、通牒等。 (四)商務文書。包括各種公告、契約書、商業證券、單據、表冊及其他商務文件。 1949年以後,中國大陸使用的專用文書主要有: (一)司法文書。包括各種訴狀、公安機關的立案報告和破案報告、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的起訴書(含免予起訴書和不起訴書)、法院的案件審理終結報告、判決書、裁定書、調節書、筆錄、證人具結書、通知、公函、搜查證、傳票、命令、決定等。 (二)對外文書。包括外交文書和外事文書兩類。前者主要在外交部和駐外領使館中形成,如照會、備忘錄、外交函件及國書、頌詞、答詞、全權證書、批准書、領事證書、條約、公司、協定、議定書。換文、公報、聲明等;後者則凡有對外活動的單位都會產生,如對外函件、電報、協定、議定書、合同、換文、授權證書、聲明、發表談話、公告、通告、規定、細則等。 (三)經濟文書。包括計畫文書、統計文書、會計文書以及合同、證券等。 (四)軍事文書。其名稱及用法與國家行政機關使用的通用文書基本相同,只是在軍隊中使用時,其特點是機密性更強、內容精煉、傳遞迅速、講究時效。 (五)科技文書。在生產、建設、科研等專業領域使用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種技術圖紙、技術圖表、技術目錄、技術計算書、技術說明書、科學技術研究的各種文字紀錄和實驗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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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專用文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