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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技術等級標準〕(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楊漢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工人技術等級標準〕即衡量工人技術高低等級的規範。一般由相關產業部門統一制定,以技術等級(標準)表的形式公布。制定有關等級標準時,須考慮不同工種的特點,以及不同等級的工人為完成相應級別的生產工作所必須具備的理論知識和生產技能。
  在〔工人技術等級表〕中,對每一工種均有最高及最低等級之規定。一九七○年代前,實行八級制(即最低為一級,最高為八級)。一九八○年代中期後,改畫為初、中、高三個等級。每一等級所需條件包括三個部分:(1)應知,即工人為完成某一等級工作所必備的技術理論知識;(2)應會,即工人為完成某一等級工作所必備的實際操作技能;(3)工作實例,即某一技術等級工人根據應知、應會的要求,必須完成的工作項目。為適應這種種變化,工人技術等級標準定期進行審查及修訂。工人的工資收入與其技術等級直接關聯。〔工人技術等級標準〕亦為中國大陸技工學校或職業中學制定教學計畫以及工礦企業封在職工人培訓、考核、定級、升級的主要依據之一。(參考「應用膳會」)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工人技術等級標準〕(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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