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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輪流提案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Nominal Group Process
作者: 李明憲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輪流提案法」是在一九六八年戴白克(Delbecq)及方德溫(Van de Ven)兩位學者為了評估商業環境所發展的一種方法,此法克服了由少數人代表團體意見的傳統不平等方式,改由目標群體的代表經由一連串的團體動力過程,對於團體的特殊需求或問題進行質與量的評估,主要目的在於澄清及排序問題而非解決問題。此法在公共衛生上的應用,較德菲術(Delphi Technique)更能澄清觀念以及獲得團體成員的參與。
  輪流提案法實施的方法如下:
  1. 確認參與團體:此一階段應考慮目標群體樣本的大小,以及參與團體中參與成員的代表性。為了良好的互動,參與成員最好不要超過七人。
  2. 訓練團體催化員:為了良好推動各群體的輪流提案法,必須事先訓練團體催化員,以便在過程中引導輪流提案的過程。
  3. 發展問題:問題必須清楚的陳述,最好寫在紙上分發給參與者,或是寫在黑板上。為了正確的陳述問題,此一階段可召開計畫會議。
  4. 環境及設施的安排:環境上至少需要一個可容納六至七人的會議室,或是可同時容納多組討論團體的空間,但不可互相干擾,氣氛必須保持舒適,設施上各組需要一個黑板,並發給參與成員每人十至十八張卡片、紙筆等。
  5. 解釋及說明會議的目的以及輪流提案法的過程。
  6. 分配催化員至各組:各組進行自我介紹,鼓勵成員開放自由的參與,不要有被強迫的感覺。
  7. 提出團體的問題:參與成員寫下回答,此過程需保持絕對安靜,大約需要十五分鐘。
  8. 參與者進行輪流提案:每人每次舉出一個他的回答,直到所有的回答都被團體領導者記錄下來為止。此一過程不進行任何討論,每一個回答均編上號碼。
  9. 澄清回答的意義:此一過程進行討論以澄清各個回答的意義及重要性,但不進行質疑。
  10. 進行初次投票:參與者針對已彙整的各個回答,將他們認為最重要的編號選擇出來,記載在個別卡片上。然後再將他們的重要性排序,團體領導者累加這些排序,最高者即為最重要的議題。一般輪流提案法到此一步驟即結束,但為求正確性,可進行以下步驟。
  11. 投票結果討論:針對上述投票結果進行討論,確認所有參與者對於投票結果的項目意義清楚了解。
  12. 進行最後投票:有兩種方法:(1)針對初次投票結果再次進行選擇及排序;(2)選出最重要的項目後,加以評分。
  13. 計算總投票:各參與團體中相似的回答項目可加以累加排序或評分,所得最高的為全部對象群之最高優先議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輪流提案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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