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繹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ǎn yì |
解釋: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演繹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ǎn yì |
解釋:
一種純粹形式的推理方法。要求前提與結論間具有必然性之可推關係。一般演繹法多為由普遍原理以推定特殊事象。也稱為「外籀」。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演繹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Deduction |
作者: | 黃藿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演繹法」或「演繹」(deduction)是指從一個普遍的命題推論到比較不那麼普遍的命題或個別的事例。與演繹法相對的則是歸納法(induction)。一般所說的三段論證(syllogism)就是典型的演繹法,如:所有的人都會死;孔子是人;所以,孔子會死。演繹也指對某個命題或前提的邏輯含蘊加以釐清的過程,或依據邏輯規則從前提推論出一個必然為真結論的過程。一般而言,演繹法保證在前提為真,而且推論正(valid)時,結論必然為真。演繹法這種推論是絕對有效的,可以達到必然的真理,不像歸納法,其結論只有或然的真。 演繹的廣義解釋指在理解方面先由廣泛處開始,然後推演到特殊的部分;往往先建立一個結論,再蒐集相關的資料,然後彙集資料以驗證預立的論述。西方古代多用這種方式在思維或建立論說方面。自科學研究方式提出後,遂成為與歸納相反的一種方式。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演繹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