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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A之圖書館與資訊專業教育學程指南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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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IFLA- Guidelines for Professional Library/ Information Educational Programs |
作者: | 蔡佳縈 |
日期: | 2012年10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簡稱IFLA)有鑑於資訊社會時代來臨,圖書館實務與圖書館學內涵改變,於2000年訂定「圖書館與資訊專業教育學程指南」(Guidelines for Professional Library/ Information Educational Programs 2000),此指南修訂自1976年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之「圖書館學校標準」(Standards for Library Schools),適用於圖書館與資訊專業教育學校大學部與研究所。整體而言,此指南與美國圖書館學會於2008年所修訂之「圖書館與資訊研究碩士課程認可標準」(Standards for Accreditation of Master’s Programs in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tudies)架構相似,主要包含課程、教師、學生、行政管理與財務、教學資源與設施5大項,可視為圖書資訊學專業教育通用標準,各項標準內容說明如下。1. 課程:課程指南主要包括通則、教育範圍、核心課程、實習課程、繼續教育、課程檢討等內容,核心課程包括下列10項:(1)資訊環境、資訊政策、倫理與歷史;(2)資訊時代通訊設備與使用;(3)資訊需求評估及回應服務;(4)資訊移轉程序;(5)組織、檢索、整理、保存資訊;(6)資訊研究、分析與解釋;(7)圖書資訊產品與服務的資訊傳播科技應用;(8)資訊資源管理及知識管理;(9)資訊機構管理;(10)圖書館資訊使用質化及量化評鑑。2. 教師:主要以大學教師、兼任教師、非任教人員等職位進行規範與說明。3. 學生:主要分為教學單位政策、入學許可、學習計畫、修業要求等4項目進行說明。4. 行政管理與財務:主要分為組織、教學單位領導者、決策權、經費支持、規劃與評鑑等5項目進行說明。5. 教學資源與設施:主要包括圖書館資源、資訊科技資源、網路資源、實體設施等4部份進行說明。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 (2000). Guidelines for Library / Information Educational Progra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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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 (2000). Guidelines for Library / Information Educational Progra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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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IFLA之圖書館與資訊專業教育學程指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