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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師範學校簡章〕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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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彤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初級師範學校簡章〕是指民國二十三年(1934)四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教育人民委員部所發的文件,共九條。 主要內容有:初級師範學校的任務是培養能用新方法實際從事兒童教育及社會教育的幹部。學生資格以能看普通文件、從事工農普通勞動而在政治上積極者為原則,但勞動婦女不限文化程度;招收舊知識分子時,必須具有相當的文化水準,而且願為蘇維埃服務方可。應設的課程有:小學五年課程的教授法、小學組織與設備、社會教育問題、教授方法總論、教育行政概論、政治常識與自然科學常識,均以實際問題為中心,在可能條件下仍教學生一般理論。要以百分之三十的時間,從事實際問題的討論、教學實習和社會工作。學生的修業時間以六個月為標準,最低限度不少於三個月。學生自己管理自己,成立「學生公社」,由全體學生大會推選幹事會。全體工作人員和學生均得加入赤衛軍,進行經常的軍事訓練。學生不收學、膳費和書籍費,被服及其他用品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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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初級師範學校簡章〕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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