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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聶的學習層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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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Gagné's Hierarchy of Learning |
作者: | 林萬義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蓋聶.羅伯特.密勒(Robert Mill Gagné, 1916~ )是出生於美國的教育學者,以建立學習能力層次(a hierarch of learning capabilities)聞名。 通常以學生的行為方式敘寫之教學目標(instructional objectives),是在每一單元教學活動中,都區分為三種領域,即:(1)認知(智育)領域(cognitive domain);(2)情意(德育)領域(affective domain);(3)技能(心因動作)領域(psychomotor domain)。這種分類法只是教學目標的分類法之一。蓋聶將學習工作(tasks)依某一學習為另一學習的先決條件,而排列成系統完整的層次(hierarchy),將學習工作列成幾個層次(或大類),而教學目標亦即分為幾類: 1. 信號學習(signal learning); 2. 刺激-反應聯結的學習(stimulusresponse learning); 3. 連鎖(chaining); 4. 語文聯想學習(verbal association learing); 5. 多重識別學習(multiple-discrimination learning); 6. 概念學習(conception learning); 7. 原則學習(principle learning); 8. 解決問題學習(problem-solving learning)。 此八種學習彼此間的關係,是低一層級的學習為高一層級學習的先決條件。 蓋聶認為「問題解決學習」應是思維能力的最高形式。他並且將這個理論,展現於他在一九六七年所著的〔教育、學習及個別差異〕(Education, Learning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乙書及〔學習的條件〕(Conditions of Learning, 1970)等著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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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蓋聶的學習層次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