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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句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tatement
作者: 李奉儒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述句是回答「甚麼是稱作真的或假的?」問題的較佳答案;也就是說,述句如「師範生是公費生」是有真假可言的語句(sentence),其意義則與命題頗為相近(參見「命題」)。有些邏輯學者認為述句與命題同義,有些卻認為二者的意義不同,不過大部分的邏輯學者並不作嚴格的區分。
  同一語句在不同的脈絡中會造成不同的述句,或斷言(assert)不同的命題,例如:「我國的師資培育是一元化體系」這語句,在不同的時間脈絡中(如民國八十三年〔師資培育法〕修改之前與之後)就有了不同的意義,也就是斷言了不同的命題,造成真假有別的述句。然而這種隨時間而改變其真值(truth-value)的述句,是因其命題表現不完整或有省略所引起的。真正命題是不變的,也才是邏輯所要討論的述句。因此上例的述句可視為「我國的師資培育在民國八十三年前是一元化體系」的省略說法。實際上這就是邏輯三定律中同一律(Principle of Identity)的斷言:假如任何述句為真,則其即為真。另外兩個定律也可用來說明述句的特徵,其中矛盾律(Principle of Contradiction)斷言:無一述句可以既是真,又是假;排中律(Principle of Excluded Middle)則是斷言:任何述句非真即假。
  近來哲學家認為這種將述句限制於只描述真假事實的主張,並不同於日常語言的用法。換句話說,述句可用來指重要的、經過仔細措詞的宣稱,以作為一個計畫的開端,本身並不具有真值,例如宣稱「師範教育要作為精神的國防」;另一方面,述句也可作為有關事實的斷言,因此又是具有真值的,如斷言「師範教育是精神的國防」。這中間又有一較為嚴重的難題,因為述句可能是「敘述的動作」(the-act-of-stating),指述句本身是個行動;也可能是「陳述的內容」(what-is-stated),指述句本身就是被陳述的東西。若以「陳述的內容」來說明述句,似乎明顯的具有真值(即可分辨真假),也為一般邏輯學者所接受。但也因而產生一些問題,如究竟「陳述的內容」是否為實體(entity)?如果是的話,又是那種實體?「陳述的內容」又是否獨立於敘述的行動和敘述之中所使用的詞?迄今學者對這些問題還沒有一致的看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述句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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