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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圖書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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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īn yuè tú shū guǎn |
解釋:
提供許多音樂資料的圖書館或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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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音樂圖書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usic Library |
作者: | 陳雪華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音樂圖書館是專門圖書館的一種,分為兩個類型:一種為獨立的圖書館,另一種為附屬於某圖書館中的一個部門。 獨立類型的音樂圖書館,一般是屬於私立圖書館,且大多為某一機構所有,例如:廣播電臺、電視公司、交響樂團、唱片出版公司等。然而大部分的音樂圖書館是屬於第2類型,且大多附屬於公共圖書館或學術圖書館中。 無論是何種類型,音樂圖書館的館藏一般是包括有關音樂的圖書、期刊、小冊子、文獻、目錄、樂譜、縮影資料以及各類型的錄音資料等。有些音樂圖書館亦包括其他類型的視聽資料,如:錄影帶、影碟、電影片、幻燈片、透明圖片、照片等。也有一些音樂圖書館具有音樂博物館的性質,儲存真實的樂器以及與音樂家相關的個人物品等。 音樂館藏儲放的位置可以在一般館藏之內,或獨立成一專門部門,或獨立放在另一棟建築之內。在決定其館藏放置位置時,母機構的性質和任務是考慮的重點。館藏量少者可將之併入一般館藏,但中至大型館藏量者最好將所有關於音樂的資料存放到專門的地方。 簡而言之,音樂資料使用者(包括音樂研究者、音樂系學生、演奏家、音樂愛好者以及音樂業者等)常需參考各類型資料,因而最好將音樂館藏儲放在一起以便於使用,特別是當母機構內有音樂部門時。因為對這些特定讀者群而言,隨手可得各種音樂資料是很便利的。然而,其缺點是音樂館藏與一般館藏的讀者、館員較為疏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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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音樂圖書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