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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毘達磨俱舍論〕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鄭阿財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阿毘達磨俱舍論〕為古印度世親所著,省稱〔俱舍論〕。「阿毘」意譯為「對」,「達磨」意譯為「法」,「俱舍」意譯為「藏」,合譯為「對法藏」,亦稱「大法」、「無比法」;乃集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為小乘佛教過渡到大乘佛教的著作。相傳為世親聽講〔大毘婆沙論〕後歸納大要而成的著作,凡六百頌。原分八品,對有部學說重新組織,以四聖諦為中心;分別為:(1)界品;(2)根品。此二品總說四諦的性質。以下六品則分說四諦;(3)世間品,論說「苦」,包含有情世間(生物世界)與器世間(物理世界);(4)業品;(5)隨眠品,論說「集」;(6)賢聖品,論說「滅」;(7)智品,(8)定品,論說「道」。後世親作注時,另附「破破執我品滅品」而成九品。此書對理解部派佛教與大乘佛教的要義,極具價值。奈良時,此書傳入日本,不但成立了俱舍宗,同時也促使以〔俱舍論〕為基礎的研究傳統持續不斷。
  此論漢譯本計有:南朝陳‧天嘉四年(563)真諦所譯的〔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世稱「舊俱舍」,以及唐永徽二年(651)玄奘所譯〔阿毘達磨俱舍論〕三十卷,為歷來法相宗之基本教本,世稱「新俱舍」二種。此外,注釋本則有唐玄奘漢譯〔順正理論〕,玄奘弟子普光據撰〔俱舍論記〕三十卷,法寶撰〔俱舍論疏〕三十卷,神泰撰〔俱舍論疏〕合稱「俱舍三大部」;後來成為中日兩國俱舍宗的基本理論依據。今敦煌石室遺書中也保存有安慧的〔俱舍論實義疏〕殘本五卷。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阿毘達磨俱舍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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