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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認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Recognition Method
作者: 程炳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再認法是測量記憶的方法之一,所要測量的是學習過的材料是否「認得」。一切測驗式中的是非題與選擇題,在性質上都是以再認的方法測量學過的材料。
  謝巴德(Roger N. Shepard)在實驗室中使用再認法研究記憶的問題,首先使受試者逐次看過五百四十張卡片,每張卡片上各有一個常用的英文字,然後呈現一系列的測試卡,卡上印有一個受試者剛看過的「舊字」和一個沒看過的「新字」,受試者須說出每張卡的兩個字中,那一個是他剛看過的「舊字」,結果受試者正確反應的百分比達到百分之九十。如果不用英文字,而改用彩色圖片,則正確百分比達百分之九十八。所以彩色圖片的再認正確度比英文字的再認正確度為高。即是圖片較英文字容易再認。
  由於能認得未必能記得,因此再認比認得容易。通常如果在學習時練習的程度不夠,或學得的經驗為時過久,適合用再認法來測量記憶。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再認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