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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不咎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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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ì wǎng bù jiù |
解釋:
咎,怪罪。「既往不咎」指已經過去的事不再追究。語出《論語.八佾》:「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後多用於指對過去的錯誤不再責難。《西遊記》第三一回:「君子人既往不咎。我等是個敗軍之將,不可語勇,救我救兒罷!」也作「不咎既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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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既往不咎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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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對過去的錯誤不再追究責難。語出《論語.八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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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春秋時,孔子有個學生名叫宰我,能言善道。有一天,魯哀公問宰我:「土地神的牌位要用什麼木材比較好?」他回答說:「可以參考古人的作法,像夏朝時是用松木,殷商時期多用柏木,而周朝一般都是用栗木,意思是要讓人民『戰栗(通「慄」)』。」孔子後來聽到宰我這番話,覺得他隨便猜測古人的用意,毫無根據,十分不妥當,就說:「已做過的事就不便再解說了,已經完成的事也不便再挽救,而對已經過去的事更不便再去追究是非。」意思是要宰我說話小心,對沒有把握的事不要亂加臆測。「既往不咎」就是出自典源文中的一個成語,表示對過去的錯誤不再追究責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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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對過去的錯誤不再追究責難。 使用類別 用在「寬恕諒解」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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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 近義成語 形音辨誤 咎,音ㄐ|ㄡˋ,責怪、追究罪過。古典文獻裡雖可見「咎」作「究」,然今則不宜寫成「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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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論語.八佾》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子聞之曰:「成事不說(1),遂事不諫(2),既往不咎(3)。
〔注解〕 (1) 成事不說:已經做過的事,不便再解說。見「成事不說」。 (2) 遂事不諫:對於已完成的事,不便再挽救。遂事,已經完成的事。 (3) 咎:責怪,追究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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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論語.八佾》:「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源)
02.《三國志.卷九.魏書.諸夏侯曹傳.曹真》裴松之注引《魏略》:「畢軌前失,既往不咎,但恐是後難可以再。」
03.《舊唐書.卷六七.李靖列傳》:「既往不咎,舊事吾久忘之矣。」
04.《西遊記》第三一回:「君子人既往不咎。我等是個敗軍之將,不可語勇,救我救兒罷!」
05.《東周列國志》第三五回:「如期回者,仍復舊職,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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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既往不咎 |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