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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共戴天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變) |
漢語拼音: | bù gòng dài tiān (變) bú gòng dài tiā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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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不共戴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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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ù gòng dài tiān |
解釋:
不願與仇人共生世間。語本《禮記.曲禮上》:「父之讎,弗與共戴天。」比喻仇恨極深。《三國演義》第三九回:「凌統叩頭大哭曰:『不共戴天之讎豈容不報!』」《儒林外史》第四一回:「我父親和他涉了訟,他買囑知縣,將我父親斷輸了,這是我不共戴天之仇。」也作「不同日月」、「不共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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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不共戴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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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不與殺父的仇人共存於世間。◎語本《禮記.曲禮上》。後用「不共戴天」比喻仇恨極深。 △「勢不兩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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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不共戴天」這句成語原本的意思就是「不和仇人頂著同樣的天」,「天」只有一個,所以也就是不和仇人共存於世間的意思。什麼樣的仇人非得拚個你死我活呢?《禮記.曲禮》有一段話說:「殺害父親的仇人,我不應和他共處於世間;在路上遇到殺害兄弟的仇人,不必等回家拿兵器,就應該直接上前報復;如果是殺害朋友的仇人,我不應該和他同國。」傳統的儒家是很講究禮的。在禮的觀念中,對父母要盡孝,對兄弟要友愛,對朋友要存義,這是為人的基本。所以一個人是非觀念要分明,要「以直報怨」。父母既是我們在世上最親的人,遇到殺父仇人,豈有輕饒的道理?想盡辦法也要報仇,否則為人子女就是不孝,也就是不合禮了。這正是為何《曲禮》說:「父之讎,弗與共戴天」的理由了。這種觀念在《禮記.檀弓上》也提到:有父母之仇要報的人,是要「寢苫枕干」的。苫,音ㄕㄢ,草的意思。干是盾,也就是兵器的意思。也就是為報父母之仇,為人子女要處心積慮,睡不能安寢,隨時準備兵器,等待機會。所以「不共戴天」原本是古代儒家藉報父仇一事的觀念,來宣揚對父母之孝的重要,後來演變成一句成語,比喻對人仇恨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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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比喻仇恨極深。 使用類別 用在「怨恨相仇」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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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 近義成語 水火不容、冰炭不容、你死我活、勢不兩立、勢如水火、勢如冰炭、誓不兩立 形音辨誤 戴,音ㄉㄞˋ。以頭頂著。不可寫作「載」。 同 「不共戴天」及「勢不兩立」都有不能與仇敵並存的意思。 異 「不共戴天」用於人與人之間的仇恨;「勢不兩立」用於敵對的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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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1《禮記.曲禮上》父之讎(1),弗與共戴天(2);兄弟之讎(3),不反兵(4);交遊之讎(5),不同國。
〔注解〕 (1) 父之讎:殺父的仇敵。讎,音ㄔㄡˊ,通「仇」,仇敵。 (2) 弗與共戴天:不與之共存於世。戴天,指立於天地間。戴,頂著。 (3) 兄弟之讎:殺害兄弟的仇敵。 (4) 不反兵:不用返家取兵器。反,通「返」。 (5) 交遊之讎:殺害朋友的仇敵。 ◎2《禮記.檀弓上》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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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新唐書.卷一九二.忠義列傳中.許遠》:「使國威喪衄,巡功業墮敗,則遠於臣不共戴天,請追奪官爵,以刷冤恥。」
02.《大宋宣和遺事.貞集》:「一時士大夫甘心講和,酣絭於湖山歌舞之娛,而忘父兄不共戴天之仇矣。」
03.《朱子語類.卷一三三.本朝七.夷狄》:「則襄公殺其父之時,莊公當以不共戴天之故,告之天子、方伯、連率,必以復讎為事,殺得襄公而後已,如此方快。」
04.《元史.卷一九五.忠義列傳三.王伯顏》:「(伯顏子)相詈曰:『吾與汝不共戴天,恨不寸斬汝,我受汝官邪!』賊殺之。」
05.《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一:「王世名痛哭道:『此不共戴天之仇,兒誓不與俱生人世!』」
06.《三國演義》第五八回:「(馬超)咬牙切齒,大罵:『操賊!欺君罔上,罪不容誅!害我父弟,不共戴天之讎!吾當活捉生啖汝肉!』」
07.《明史.卷一六九.王直列傳》:「陛下宵衣旰食,徵天下兵,與群臣兆姓同心僇力,期滅此朝食,以雪不共戴天之恥。」
08.《封神演義》第九五回:「殷成秀大怒,罵曰:『……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定拿你碎尸萬段,以泄此恨!』」
09.《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回:「在老婆眼前又不便把大舅爺待自己的情形說出,更不敢露出忿恨之色。那心中卻把大舅爺恨的猶如不共戴天一般。」
10.《兒女英雄傳》第一七回:「至於為親報仇,所謂『父仇不共戴天』,豈容片刻隱忍?」
11.《聊齋志異.卷三.宮夢弼》:「親友偶來,亦曾無作雞黍之事。或言其家不貧,便瞋目作怒,其仇如不共戴天。」
12.《蕩寇志》第二五回:「我正待助小婿報不共戴天之仇,焉肯與你講和!」
13.《鏡花緣》第五七回:「承志道:『我同這惡婦乃不共戴天之仇,豈可令妻妹在他跟前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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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不共戴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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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