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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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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wǔ |
解釋:
1.一種周代的樂舞。為六樂中的武舞,內容是歌頌武王伐紂的武功。舞分六段,用以作為宗廟之樂,祭祀祖先。《周禮.春官.大司樂》:「乃奏舞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祖先。」 2.用以祭祀的牛。《禮記.曲禮下》:「凡祭宗廟之禮,牛曰一元大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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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a Wu |
作者: | 劉鳳學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舞名;樂名。周朝(西元前11世紀∼西元前256)建國初期所創作之樂舞。被政府列為六代大舞之一。是一首頗具戲劇性的舞蹈。創舞者為何人,有幾種不同說法;一、武王命周公所作,二、文王所作,由周人完成,三、武王所作,四、周公與武王共同創作。《大武》主要為歌頌武王伐紂滅商之功德。舞蹈表現也環繞此一主題,描述軍隊作戰之英姿與文德之治。全舞分六段:第一段首先擊鼓,然後舞者出,間隔距離三步總干而立;第二段:舞蹈姿態發揚蹈厲,象徵滅商;第三段:向南進軍;第四段:平定南方疆土;第五段:舞者分夾而進,同時振鐸(樂器)為節,以戈矛擊刺四次,象徵東、西、南、北四伐之事蹟,表現周公與召公分治於陝東與陝西;第六段:舞者返回原位接受人民之歡呼尊崇。《大武》表演時,樂器演奏用〈無射〉(C調),演唱用〈夾鐘〉(F調)。《大武》因係周朝開國之樂舞,有周一代將其功能推展至極點;除為貴族子弟必修之課程外,並用以祭祀祖先及先師。天子宴百官及德高望重之賢者,均表演《大武》,甚至由武王親自表演以示對長者之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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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周禮.卷二十二》、《禮記.樂記》、《莊子.天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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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 Tāi-bú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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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大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