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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圖形顯示器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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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Graphic Display |
作者: | 吳美美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電腦圖形顯示(器)(Graphic Display),通常是指利用電腦計算的過程,來顯示圖形訊息的影像顯示器(Video Display Unit,簡稱VDU)。電腦圖形顯示(Graphic Display)的功能,主要是由電腦硬體的技術發展而成。早期電腦、汽車、及航太方面的製造業者發現電腦輔助設計(Computer Aided Design,簡稱CAD)和電腦輔助製造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ing,簡稱CAM)可以有促進和激發電腦繪圖功能發展的潛力,業者並著手進行研究。1960年代中期開始有交談式圖形工具(Utility of Graphical Interaction)產品,在此之前,圖形都是經由批次處理。 至1980年初期,電腦圖形的發展仍是在起步的階段,因為硬體仍然昂貴,而可以支援的軟體仍然有限。直到個人電腦,如Apple Macintosh及IBM PC的大量問世,其中有一項內建式的圖形掃描器(Built-In Raster Graphics Display),才使得位元映象圖形(Bitmap Graphics)得以普及化。 位元映象圖形(Bitmap Graphics)的原理是在螢幕上,將空間可分隔成許多小塊,每一塊都可有一個位址(Addressable)。亦即一個位元映象(Bitmap)是在螢幕上,由許多點狀矩陣組成,每一個點稱為一個圖形元素(Picture Element,Pixel或Pel)。通常一個單色(Bilevel,或Mono Chrome)的螢幕,其每個圖形元素(Pixel)是由一個位元(Bit)所代表,所以也稱做Bipmap(One-Bit-Per-Pixel);譬如一個解析度是1024*1024的單色螢幕,共需220。個位元(Bits)。若是普通的彩色螢幕,可以同時顯示 256(28)種色彩的,則其每個圖形元素(Pixel)應有8個位元(Bit),因此也稱為Multiple-Bit-Per-Pixel或Pixmap(Pixel Map)。由此可知,解析度愈高、色彩愈豐富的螢幕,電腦所需的記憶空間就要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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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電腦圖形顯示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