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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場所道德教育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Workplace Moral Education
作者: 李琪明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工作場所道德教育」指從事職業活動中所應遵循的是非善惡規範的一種倫理教育。包含兩方面:一是針對從業人員普遍應具備的基本品德和工作態度的教育,二是對不同從業者所應具備特殊性的職業修養和工作信條的教育。
  根據米勒(P.F. Miller)於一九八五年主持的〔職業倫理教育計畫〕中指出,工作倫理受環境、經驗及認知三個因素交互作用而產生,且發展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以環境為發展因素,個體的道德行為完全受外在規則規章所控制,其遵守的理由是基於趨樂避苦的原則;第二階段以經驗為基準,即個體遇到倫理衝突時會回溯過去經驗,以習慣來處理問題;第三階段以認知為基準,個人已能了解規則規章的真義,能自我判斷與抉擇以調適自我與環境。因此職業倫理教育即應依不同的發展階段與要素妥善規劃,使其達到教育效果。
  現代社會中因各行業的專業知能與地位日漸提升,工作場所道德更應為不可忽視的一環,如醫生不僅要有醫術,更要有醫德。因此職業道德教育在學校教育中應於正式課程教導外,在各類型的活動及學校的整體氣氛中也都要蘊涵道德。更重要的是要使家庭、學校及社會等各方面的共同配合,才能使學生具備工作場所道德的認知與情感,並進而付諸行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工作場所道德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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